药品真假鉴(三)
7. 生产地址、电话不一致
药品生产地址、联系电话等的一致性、真实性也是判定真假药的一个方面。
除了上述从药盒来辨别之外,还可以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,也能为大家提供辨别真伪药品的信息:
(1) 合格药品说明书的纸张好,印刷排版均匀,连最小的字体也十分清晰,内容准确齐全,适应证限定严格。
假药说明书的纸张质量差、字迹模糊、内容不全、排列有误、随意夸大疗效和适应范围。
(2) 药品说明书应有成分、性状、适应证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等内容。
如果说明书只讲疗效,甚至夸大疗效,但对于药品的不良反应、禁忌只字不提,甚至宣称无任何毒副作用的,就可以初步断定是假药。
(3) 规范的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网址等,便于患者联系以辨真假。但是假药中这些内容往往是不全的,有的时候留的电话根本打不通。
8. 保健品与药品区别
要注意,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!保健品在包装上一定能够看到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文号:国食健字G(J)+8为数字,字母G指国产J指进口。或卫生部的批准文号:卫食健字(卫食健进字)+8位数字。 并且规定在包装或标签上方必须标有保健品的特殊标识:“蓝帽子”,一个类似蓝帽子的图案,下面有保健食品四个字,保健食品四个字下面就是批准文号。 没有蓝帽子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就是假的保健品。
9. 关于假药与劣药
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、第四十九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假药:
(一)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;(二)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,按假药论处:(一)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;(二)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、进口,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;(三)变质的;(四)被污染的;(五)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;(六)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,按劣药论处:
(一)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;(二)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;(三)超过有效期的;(四)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;(五)擅自添加着色剂、防腐剂、香料、矫味剂及辅料的;(六)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。
临床药学
李方 徐寅鹏